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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从2003年到2006年,建设廉租住房1000套共6万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略去不计,下同);从2007年到2010年,新建完成建设廉租住房1000套共6万平方米,全市达到2000套共12万平方米,较好地解决我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建设标准
  廉租住房不等于劣质房或者简易房,应根据我市城区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我市住房建设成本费用情况,合理设计廉租住房建设标准。
  (一)按砖混结构建设,建成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二)廉租住房户型以一厅二房及一厅三房为主,每套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厨卫要配套。今后随着人均居住水平的提高可作适当调整。
  (三)房屋内部按普通墙面粉刷、砼地面、普通门窗等标准,不搞装修。
  (四)廉租房住宅小区的规模,最小应不小于一个独立组团。小区必须按规定配套物业管理的硬件设施,实行物业管理,营造整洁的良好居住环境;未达小区规模的廉租房住宅(组团),也要创造基本的物业管理条件。
  四、建设方式
  廉租住房建设以住宅小区为主。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择适当地点建造2-3个廉租住房小区。小区建设必须符合城市住宅建设方向,实行物业管理,有利于社区管理;选点时要注意交通相对方便,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有利于搬迁安置。也可以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并经规划部门批准,利用现有直管公房进行规模改造,或者与新开发建设的旧城改造住宅区进行房屋产权置换,以扩大廉租住房来源,确保住房困难户得到及时有效安置。
  五、配套政策
  (一)建立基金。要建立稳定规范的建设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一是出售拍卖直管公房地产的收入;二是旧城改造中直管公房地产的拆迁补偿费;三是财政适当补贴;四是直管公房租金收入;五是接受社会捐赠。要建立廉租住房的专项建设资金帐户,专款专用。建立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加强监督,工程竣工后实行项目财务审计结算。
  (二)土地划拨。廉租住房的产权属政府直管资产。廉租住房的建设用地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供应,或在缴纳补偿、安置费用后划拨使用。
  (三)税费减免。为降低建设廉租住房的成本,市政府在土地、规划、建设、人防等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凡市政府有权批准减免的有关税费均予以减免。
  六、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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