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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湖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湖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并驻市各单位:
随着南湖区基础设施投资的不断扩大和开发成本的提高,南湖区的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加强对我市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根据测算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南湖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为每平方米750元(合每亩50万元)。凡在南湖区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律按成本价计取。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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