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立价格宣传工作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价格宣传工作,我局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长、副局长、副巡视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测处为价格宣传工作牵头部门,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宣传工作,各部门指定一名同志为通讯员,负责与监测处协调本部门宣传工作。工作任务和责任都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协调抓”的工作格局。各区县宣传工作要由“一把手”负责,办公室负责抓落实,并指定一名热爱宣传工作、年轻有为的同志具体协调落实本局宣传工作。
(五)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合作。一是主动与公信度高、舆论引导能力强的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加强价格宣传工作正面引导的前提和保证。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局已建立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的立体宣传平台,与《陕西日报》、《华商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以及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古城热线”网、华商网等省内主流媒体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形成有效合作机制,向社会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力构建和谐价格环境。二是认真研究不同媒体的宣传特点,既要重视在党报党刊上的宣传,更要重视在社会媒体上的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受众群体广泛、群众参与多的优势,创新宣传方法和手段,多运用一些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强宣传,真正使价格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植根于群众之中。三是加强上下沟通与协调,要充分利用政务信息、价格简报、价格监测情况、价格期刊等不同载体,及时将价格运行情况和工作动态等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争取他们对价格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市、区(县)物价部门联系和沟通,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取得最好宣传效果。四是在做好地方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争取在中央媒体多上稿件,上好的稿件,努力提升宣传层次。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体开展价格宣传,使宣传形式更加丰富多彩。
(六)制定价格宣传工作考评机制。评估宣传成效就要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价格宣传工作考评机制,明确任务目标,规范工作流程,细化考评指标,可以有效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使宣传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有的放矢的开展宣传工作。要不断完善《宣传工作年度奖励办法》等工作制度,并且把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评比先进等。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提供价格宣传工作保障
(七)审查监督制度。各级价格部门宣传活动方案和对外宣传资料,必须经过所在局领导审查把关;提供给新闻媒体的宣传资料和待定的事项未经会议研究、领导审定的一律不许自行对外宣传;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部门名义和公职身份接受记者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违反宣传纪律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