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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3号)精神,为确保我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查清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掌握其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认真搞好第三产业普查,全面掌握第三产业各行业实现的增加值,对于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普查,对于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服务业的财务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河池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指标、资产状况等。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03年度,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各部门的配合。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重大社会系统工程。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市各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和乡(镇)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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