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县市区情况,划分以下几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一)都安、大化、凤山、东兰、南丹、天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主要发生在上述县的裸露型石山区,为溶蚀、侵蚀、剥蚀地貌,地形高差大,坡度陡,大部分为悬崖峭壁,尤其是断裂带发育经过的位置,如丹池大断裂、都阳大断裂带等,岩石破碎,风化严重,岩溶发育,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主要以危岩崩塌(崩落)为主,也有由于坡脚风化层覆盖厚,岩石松散,结构、密实度差,岩石质量不高,还有小滑坡现象存在。
(二)沿公路呈带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西南出海通道的六--水公路、水--南公路以及丹峨公路,这些路段以崩塌为主。随着九圩--东兰二级公路扩改建工程的实施,预计在扩建工程进行中和建成后将存在不同程度的边坡地质灾害,从河池三旺乡山脚--东兰县,每年雨季都有多处滑坡发生,这是因为该处属碎屑岩地区,土质结构松散,密实度差,高边坡的修筑将存在一定的隐患。上述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公路在沉积岩地段和碎屑岩地段,前者发生的地质灾害以崩塌(崩落)为主,后者以滑坡为主。
(三)矿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我市矿山经多年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恶劣,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比较多,主要分布在南丹大厂和环江北山两个大矿区,矿山地质灾害表现主要以冒顶、突水为主。企业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应对矿区进行矿山地质灾害调查,及时排除隐患,防止灾害性的发生。
(四)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隐患。大型工程建设和人为工程活动,如龙滩电站建设项目和正在实施东、巴、凤大会战也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建设和施工单位要采取措施,注意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2003年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由于我市属地质灾害高发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预防和治理,并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31号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02]205号文件精神,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土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按部门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切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防群测网络和监测预警系统。已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区应结合已定的防灾预案将监测工作落实到位。尚未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区,要对本地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摸底,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汇报并派员进行监测,建立县市区、乡镇、村、屯四级群测防网络,对危险点定时或不定时监测。严格执行防灾预案(没有编制的县、市、区应尽快编制)、汛期值班、险性巡查、灾情速报制度。
(三)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制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预案。对已经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南丹、凤山两县,县、乡两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地质灾害点监测责任人进行检查、督促,使责任人真正负起责任,同时保证监测设备到位,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确保监测网、点及时有效运作;尚未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的县市区,应着手对所辖地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存在危险性大、危害程度高的灾点建立灾害防治预案,落实灾害监测人员,制定应急方案,明确危险区或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