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机会。各县职业中学根据生源情况,举办特殊教育职业高中班,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技能,具备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各中专、中师及两所高校努力招收填报本校的残疾青少年。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坚持以全面提高残疾学生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残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的精神和社会能力为主要目标,推进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要充分关注残疾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各校的实际,确定教学内容和要求,把残疾学生的身心康复工作贯穿于学校生动活泼的教育教学过程。
(一)根据残疾学生的年龄制定德育内容和要求,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加强法律教育及正确对待自身残疾教育,增强学生依法保护自我及战胜自身缺陷的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人。
(二)根据残疾学生特点上好体育课。各县(市)、区要加强特殊学校体育设施和卫生健康设施的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每年举办一次校运会,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为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美育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活动。市、县、区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汇演,残疾学生能参加的应该让他们参与。有条件的应单独举办残疾学生的艺术竞赛活动,提高其创造、欣赏美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增强残疾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要坚持文化知识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根据学生、学校和社会实际,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努力探索一条康复--教育--就业一 体化的新路子。
各级部门,特别是教育、民政、劳动、残联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从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增强残疾人生存和竞争能力的高度,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和劳动技能教育,为其提供师资、场地、设备、经费等,并为残疾学生就业提供方便和援助。
(五)努力提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
1、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对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办法。
2、特殊教育学校要定期派出教师对普通学校的特殊班 及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指导。
(六)重视特殊教育的教学科研。
1、市、县(区)教育科所(室)要配备兼职的特殊教育教研员,负责指导市、县(区)的特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