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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2003年,在金城江区、宜州市、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分别建设 5个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其中金城江区、宜州市基地面积分别为3000亩,罗城、环江、南丹三县各1000亩。在金城江区、宜州市创建2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示范面积分别为5000亩。
  (二)2004年,在金城江区、宜州市城区农贸市场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要达70%,畜禽等凭动物防疫合格上市,生猪定点屠宰进点率达100%。在金城江区设立一个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专销区。
  (三)2005年,在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县分别建立 6个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面积为1000亩。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创建 3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示范面积分别为2000亩。在金城江区建成一个地(市)级农产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金城江区、宜州市城区农贸市场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80%。
  (四)2006-2007 年,在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县分别创建6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每个县示范基地面积为2000亩。全市各县、市、区城区“菜篮子”市场全面推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全面实行“菜篮子”产品标识管理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连销经营、集中配送和定点采购,全市11个县、市、区城区农贸市场逐步转为超市经营,产品实行包装上市;全市基本实现畜禽产品检疫对象的全检和生猪定点屠宰。
  (五)2008年以后全市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由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保证卫生和安全转变,生产基地建设、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市场准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1、实行“菜篮子”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把做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作为主要的责任目标之一。
  2、成立河池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为市长杨才寿,副组长为副市长银景生,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陆定康、市农业局副局长覃绍权,市财政局局长陈裕林、市水产畜牧局局长华盛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罗建文、市水利局局长陆克、市环保局局长索彬云、市卫生局局长杨振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韦儒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韦海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韦崇民组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副局长覃绍权兼任,成员由市农业局粮油经作科同志组成。要求各县、市、区相应成立“菜篮子”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3、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农业局和水产畜牧局是“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过程的质量卫生安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菜篮子”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组织实施,抓好生产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和严格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做好“菜篮子”产品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的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监管;经贸委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加强“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业的技术改造,对重要“菜篮子”产品供求进行宏观调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菜篮子”产品,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卫生局要完善“菜篮子”产品卫生标准,牵头制定有关“菜篮子”产品卫生监管的法制法规,审核发放“菜篮子”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市场上销售的“菜篮子”产品卫生进行抽查和执法;环保局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状况的指导和监督,对影响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生产环境的污染源依法查处。水利局要加强水源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菜篮子”产品供水源的检测与监督管理,保证“菜篮子”产品生产的供水质量。计划局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财政局要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投入和保证对农业投入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并重的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农业执法监督经费,加快我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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