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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
(百政发〔2003〕28号 2003年4月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当前,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仍然面临不少问题,社会保险扩面难度大,特别是大多数“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全市有“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63362户,从业人员达97285人,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有846人,仅占从业总人数0.87%,严重影响了我市社会保障各项政策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现就“三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把“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类企业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强制性政策。社会保险的全覆盖,是国家在新的形势下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加入世贸组织和与国际接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市“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是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障政策,加快我市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对此,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工作,把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一)各级领导近期将在电视上作“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的动员讲话。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措施。
  (二)4月12日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在全市统一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咨询日活动,工商、税务、经贸、财政、审计、工会、宣传、监察、银行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搞好宣传日活动有关工作。
  (三)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工商、税务、经贸、财政、审计、工会、宣传、监察、银行组成的宣传工作组深入各县(区)进行指导工作,各县(区)要组成相应的宣传发动工作组深入各个门店、摊点进行发动,促使“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踊跃参保。
  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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