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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利厅关于《青海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负责的意见


  2、防洪工程

  续建湟水河治理工程,建设堤防护岸30km。(河道局、西宁市水务局)

  续建西宁市城市防洪工程、格尔木市防洪工程、德令哈市防洪工程、果洛州大武镇防洪工程和玉树州结古镇防洪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海南州恰卜恰镇防洪工程、黄南州隆务镇防洪工程、海北州西海镇防洪工程和藏区县级及其它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堤防护岸120km。(河道局、防汛办、西宁市等六州一地一市水务局)

  计划完成合什加、大石滩、查汗都斯、胜利、赛西、景阳、法台、云谷川、李家、切吉、马家河、塔什秋、张铁、乙沙尔水库等14座小(I)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建设处、水管局)

  新建地表水监测站4处,地下水监测站11眼井,常规水质监测站20处,排污口监测站30处,墒情监测站18处。(水文局)

  续建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和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启动水资源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以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防汛办、水保局、收费办、网宣中心)

  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及环境治理工程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km2,完成生态修复面积0.5万km2,完成黄土高原淤地坝300座,其中:骨干坝70座、中型坝100座、小型坝130座。(省水保局、西宁市等六州一地一市水务局)

  续建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4.25万吨/日)和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25万吨/日);新建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5万吨;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4.25万吨;污水干管截流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75km。(西宁市水务局)

  建成格尔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德令哈市污水处理厂。

  (海西州水务局)

  建成大通县污水处理厂、湟源县污水处理厂、湟中县污水处理厂。(西宁市水务局)

  建成互助县污水处理厂。(海东地区水务局)

  4、专项工程

  培训水利科技与管理人才1500人(次)。(人教处)

  更新改造乡(镇)水利(水保)站249处基本满足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水管局、水保局)

  建成8个农村电气化县。(农电局)

  编制全省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湟水流域、格尔木河流域水资源规划、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综合规划、那棱格勒河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配合黄委会做好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和黑河源头黄藏寺水库前期工作。(规计处、水政处、前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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