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
(2005年4月26日威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威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编制《威海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情况的汇报,并对市政府提报的《威海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威海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
会议指出,建设生态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建设全面小康威海的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市人民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把生态市建设抓紧抓好,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持续、协调发展。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建设生态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设生态市,就是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用构建和谐社会思想和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指导、规范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创造优良生态环境和高度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与社会相协调。生态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环境问题,制约经济,威胁健康。建设生态市,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立和生态环境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人们消费观念,更好地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生态文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具有积极促进和保障作用。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建设生态市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严格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生态创建和公益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建设和保护观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统筹规划,确定建设生态市的目标任务。建设生态市是一项事关全局且影响深远的战略任务。市政府要组织实施好《威海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主线,以优化资源利用、提高资源产出率、降低环境污染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解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在生态良性循环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围绕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国土绿化、污染防治四个关键环节,按照《威海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既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又保证这种增长不以损害人的健康和污染环境为代价,使资源得到合理高效利用,自然环境及其演进过程得到最大限度保护,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能够充分吸纳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市建设的目标任务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机衔接,既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又互相促进,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