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威海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威海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7年8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威海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于1989年10月21日经威海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于1989年12月11日公布实施。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法律的出台,《威海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建筑生产的管理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有关收费的项目大部分已经取消,有关工程招投标、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安全、资质管理、行政处罚的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另外,由于机构改革,一些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发生了变化。
  鉴于上述原因,威海市人民政府向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废止《威海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议案。威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8月21日经过审议,同意威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决定废止《威海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