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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黔府办发〔2006〕1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3号)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代表和委员的监督,并在加强沟通、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做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82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200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其他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努力把我省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200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2005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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