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议案》的决议

  要理顺管理体制,编织监管网络。食品安全工作关键在体制。要明确各部门分工,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建立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和上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整体执法监管效应;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我市人口众多,而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人员按户籍人口数配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受到人手不足的严重制约。要对现有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设置进行改革,探索在镇(街)设立市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或者相关办事机构,增加人员编制,保证充足的工作人员。将监管重心下移,发挥镇(街)和村(社区)的属地管理作用。注重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有关奖惩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进货台账、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索证索票、检验检疫名优企业联系、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应急管理等制度。

  要通力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行业综合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联合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上下联动,提高监管队伍服务质量,加强对基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帮助,推动各镇(街)发挥一线监管作用。利用新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手段的科技含量,运用电子监管等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增强监管实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严肃查办。要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进行全面监管。食品安全的根子在源头,尤其要注重对种植养殖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 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严防药物残留、重金属超标、病菌污染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强化加工流通消费分段监管。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力度,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分子。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规范巡查机制,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节日性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餐饮消费的卫生监督,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