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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 个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房屋成交价1%计征个人所得税。
  ** 房屋租赁:
  房产税:用于个人居住的税率为4%,用于生产经营的税率为12%。县(市)同上。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125号]文件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非经营用房),取得的所得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个人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200
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上述项目所涉及的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调节基金等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征缴。
  七、违规责任
  (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税务人员违反规定在代开发票时,不征或者少征税款;刁难申请代开票单位和个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税务人员要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对企业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申请为自开票纳税人的,税务人员要积极给予办理。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刁难企业。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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