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风雨操场校医院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云发改社会〔2008〕27号)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对呈贡校区三个单体建筑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云师大报字[2006]176号)、《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对呈贡校区西区体育场地及风雨操场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云师大报字[2007]48号)及其图纸均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评审,随后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又召集省相关部门及专家对该批单体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风雨操场、校医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按照云南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估意见及专家审查会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施工图设计。
二、西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3710平方米,核定项目投资概算控制在841.05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729.6万元,其他费用71.4万元,预备费40.05万元。
校医院项目建筑面积2998.5平方米,核定项目投资概算为554.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3.75万元,其他费用53.92万元,预备费26.38万元。
项目建设不得突破批准的概算投资。使用预备费需经省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