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发票管理责任制,在规范内部管理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辖区发票管理的正常秩序。要加大发票检查力度,做到发票检查制度化、经常化、多样化,确保所有用票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发票。特别是要划分责任区域,加强对车站、码头、中心闹市等倒买倒卖发票较为集中场所的监管,通过明查暗访、追根求源、严惩重罚等措施,彻底防范和杜绝发票造假、贩假和用假问题。市局已将发票管理列为对基层单位征管质量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发票管理混乱,造假、贩假和用假泛滥的地方,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广泛进行宣传,实行群防群治
发票作为法定的收付款凭证,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强化税务机关管理的同时,要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发票管理的积极性,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形成全社会依法用票、参与管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一是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发票知识。通过电子大屏幕、税务公告栏、上门辅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有关发票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鉴别知识,提高纳税人依法使用发票的自觉性。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发票违章案件,进行公开处理、曝光,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二是调动消费者索取发票和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落实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和办法,激励广大公民和全社会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三是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赢得支持和帮助,加强同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尤其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及有奖发票奖励资金来源。争取国税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发票违法案件的协查力度等等。
六、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报送材料
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按户认真填写《全市开展打击印制贩卖使用假发票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税务检查表》,综合部门要依据此表建立发票检查台账,并定期汇总上报。要及时掌握专项打击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及行动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各单位要于每月30日前,向市专项打击整治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小结和报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分析会。9月份,市打击印制贩卖使用假发票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各单位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和报表、总结材料的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表彰和拨付办案经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