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

  为使就业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扎实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将就业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在进一步加强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村级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在村(屯)设立就业服务联络员。到2008年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机构四级服务网络,达到数据录入及时,基础台帐健全,就业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咨询服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和就业服务业务的宣传咨询服务。

  2、劳动力供求情况调查。负责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统计、建档和发送工作。

  3、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具体承办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档案管理、日常动态管理工作;承办《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发放工作;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工作台帐。

  4、指导服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指导和创业指导等服务。

  5、职业介绍。为城乡劳动力、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登记和职业介绍服务。

  6、就业援助。负责辖区内“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劳动力等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承办具体援助工作。

  7、再就业服务。受理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申请,并负责初审上报。

  8、社区就业服务。负责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9、流动就业服务。承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流动人员就业登记备案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07年5月-7月)。制定《哈尔滨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实施方案》,成立哈尔滨市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7年10月)。完善各项制度,完善各项基本服务功能,完善各项基本设施。对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功能手册》逐项核查,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项内容进行验收检查。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2008年5月-6月)。根据方案中规定各项任务,对照《手册》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