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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河委办〔2007〕69号)


各县区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
  市委同意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安监局、市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
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安监局、市工商联等部门就进一步推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职工队伍团结统一,推动河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做到“两维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两满意”(职工满意、投资者满意),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采取有力措施,把创建活动贯穿于实施“五项工程”的全过程

  (一)把创建活动贯穿于经济技术创新过程。
  要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劳动竞赛活动,创新和运用劳动竞赛的各种载体,为广大职工建功立业搭建平台。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等方面,以“技术运动会”、“五小活动”、“我为节约做贡献”、“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安康杯竞赛”等为载体,加快培养“三型”人才步伐,打造“金牌蓝领”。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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