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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

  六、强化旅游市场营销
  (十九)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在稳定和发展省内客源市场的同时,重点开拓省外客源市场。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旅游企业为主、部门协同、上下互动、形式多样的宣传促销机制。各级政府和宣传、外事、旅游、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要把旅游宣传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新闻单位要开辟旅游专栏、专题,扩大旅游宣传报道容量,并积极与省内外传媒交流河源旅游宣传节目,宣传我市发展旅游业的重大举措和有重大影响的旅游活动,提高我市旅游的知名度。继续办好客家文化旅游节,使之成为河源地方特色的节庆品牌。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和各种促销活动。加强与周边城市合作,统一整合旅游产品和对外宣传促销,实现客源互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进一步提升“客家古邑·万绿河源”整体旅游形象。
  (二十)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推进旅游网络宣传。加快“河源旅游网”的建设完善和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健全旅游统计体系、旅游信息调查体系和假日旅游预订体系。开通旅游咨询电话,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中的车站、旅馆、酒店、定点餐馆、娱乐场所、餐饮购物街区都要设置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有条件的要设置电脑触摸屏,为游客提供方便的旅游信息服务。
  七、加强领导,强化协作
  (二十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旅游强市”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建立部门间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旅游发展中的政策和问题。对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旅游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和奖励。
  (二十二)强化协作。发改、财政、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城管、工商、税务、文化、质监、林业、物价、卫生、海事、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树立大旅游意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旅游业发展。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履行好产业规划、行业管理、形象推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规范服务的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专业指导,发挥好牵头作用。文化、工业、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势,积极开发文博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水利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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