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在旅游开发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和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防止盲目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市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特色专项旅游规划和旅游区域合作规划。各县区要依据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善本地区的旅游发展规划,并按规定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万绿湖、恐龙公园等重点景区景点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重点景区景点综合开发。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点)项目、旅游饭店及其他旅游设施,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有关部门对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首先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四)打造旅游精品。要充分发挥我市山、河、湖、泉、林、龙(恐龙)、史等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以积极创建国家和广东省旅游强县、特色县为载体,以发展休闲度假游为重点,集约开发旅游资源,打造旅游精品。重点建设以万绿湖国际会议度假中心为重点的湖滨休闲度假基地,以九连山黄牛石风景区等为重点的森林休闲度假基地,以龙源、御临门和热龙等温泉为重点的温泉保健休闲度假基地,以苏家围等东江沿岸客家乡村旅游区为重点的客家风情休闲度假基地,以恐龙文化和赵佗文化为重点的历史人文旅游基地,以市区两江四岸黄金水道为重点的水上娱乐休闲基地。形成“山水休闲、生态野趣、温泉保健、客家风情、恐龙奇观、漂流赏水”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出“客家古邑、万绿河源、温泉之都、恐龙故乡”特色品牌。
(五)开发特色乡村旅游。实行农业开发与旅游观光相结合,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引导城市居民到乡村寻根忆祖、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回归田园生活,体验农耕文明。乡村游不搞大而全、小而全,要搞特而专,引导农民和企业创办专项特色餐饮、特色住宿、特色观光、特色休闲、特色商品、特色娱乐,防止盲目追求高档、贪大求洋,杜绝毁农造景、农村景观城市化。鼓励农民以旅游资源、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入股,用股份合作的方式兴办乡村旅游,使其享有薪金、股金、租金等稳定长期的收益回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富裕奔康。
(六)培育高效旅游。适应旅游业融合性、专业性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培育会议旅游、博展旅游、修学旅游、康健旅游、购物旅游、商务旅游、节庆旅游等高效益型旅游业。
(七)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遵循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旅游景区景点要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健全防污排污和垃圾处理设施,实现环保达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对国道、省道、通向旅游区的道路及景区周围荒山优先植树造林,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突出做好万绿湖水面养殖整治和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重点旅游区和重要旅游线路沿线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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