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
(河委发〔2007〕18号 2007年10月18日)
旅游业是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安置空间大、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少的朝阳产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市生态环境优良,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拥有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旅游资源,具有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旅游业的基础和条件。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但是,目前全市旅游开发水平未能与旅游发展潜力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相适应:一是旅游景区景点开发散、小、弱的问题比较突出,拳头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少,旅游产品以游览观光型为主,休闲度假型的产品少;二是行、游、住、食、购、娱旅游产业体系不完善,部门支持旅游业的合力不够;三是重产品开发,轻市场营销,知名品牌不多;四是旅游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为切实加快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我市比较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生态河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旅游强市”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突出“客家古邑·万绿河源”城市形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环保为前提,以产品为基础,以万绿湖为龙头,以提升竞争力为核心,做足山水文章;扩规模、塑精品、增特色、上水平、出效益,着眼大区域,形成大产业,促进大发展;全力推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实现由粗放开发向规模集约开发,由单一开发向配套综合开发,由观光旅游为主向休闲度假旅游为主,由面向珠三角市场向面向国内外市场,由“旅游旺市”向“旅游强市”的战略转变。
(二)主要目标。力争实现旅游业的发展速度高于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到2011年,实现旅游入市人数、旅游总收入、旅游业产生的税收和提供的就业岗位年均递增20%以上;旅游总收入占全市GDP比重达10%以上,旅游业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力争2个以上的县通过创建国家、省旅游强县、特色县的验收,将我市建设成旅游产业发达、设施完善、服务优良、特色鲜明的旅游强市,成为“泛珠三角”客家文化、恐龙文化生态保护基地和人们回归自然的休闲度假胜地、中国山水生态旅游名城。
二、加快打造旅游精品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