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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开展向谢顶义同志学习的决定

  二要学习他春风化雨、力促和谐的美好情怀。为做好群众工作,谢顶义同志经常风里来雨里去,翻山越岭,裤脚泥泞,汗湿衣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劝说双方“以和为贵”。他把每一件纠纷的调处,都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在当事人的眼里,他不是仲裁者、裁判者,而是倾听者、安抚者,是法律的宣传者,和谐精神的弘扬者。办案时,他始终和声细语,和颜悦色,和蔼可亲,似春风化雨,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他平凡而又执着地坚守着法律的尊严,维护着公正的尊威,追求着和谐的美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调解日益成为人民法院有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重要手段。办案十几年,谢顶义同志坚持“以和为本”,化法律之刚为调解之柔,化干戈为玉帛。他经常主动承担一些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经常加班加点,走家串户,有40多起纠纷化解在庭审之前,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人们称他为“调解能手”、“和气法官”。学习谢顶义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春风化雨,善待群众的精神,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弘扬和谐精神,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三要学习他勤奋学习、勇于探索的执着追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谢顶义同志原是小学教师。入行后,他沉浸在法律知识的海洋中,自修完成了《宪法》、《刑法》、《民法》等14门课程。工作之余,他要么在办公室或卧室里看书、看案卷,要么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基层群众,掌握第一手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调解,取得群众的信任。17年来,他始终坚持“以和为本”,潜心钻研调解艺术,探索出了“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庭外调解”的好途径,总结、创新出了缓和法、互换法、协商法、借力法、说理法等十几种调解办案的新方法,供全市法官借鉴学习。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像谢顶义同志那样,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善于用新思路、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新矛盾,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四要学习他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的优秀品格。谢顶义同志家庭比较贫穷,而且家庭负担较重。母亲患骨质增生症,一直要靠药物来控制;父亲患有胆囊炎、急性胰腺炎等疾病;弟弟身带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大儿子去年才大学毕业,现在广州打工;小儿子还在上大学。全家仅靠他每月1100多元工资和妻子在小学做临时工的400元的收入维持生计。但谢顶义同志时刻以“不公不正枉掌天平,顾亲顾情愧持准绳”警醒自己。17年来,谢顶义同志自带大米菜干办案,从未收过当事人一分钱、一份礼,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没有一件案子因裁决不公被投诉、被举报。他的“四不”(不吃请、不受贿、不收礼、不牟利)在全市法院系统有口皆碑。在人们心中,谢顶义同志就是一个“准秤法官”。学习谢顶义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严于律己、善守清廉的精神,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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