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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开展向谢顶义同志学习的决定

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开展向谢顶义同志学习的决定
(河委发〔2007〕17号 2007年10月16日)


  谢顶义同志是连平县人民法院隆街人民法庭副庭长,中共党员。自1990年担任人民法庭法官以来,他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根基层,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他恪守“恤民情、体民意,重民生、察民苦,解民忧、促和谐”的工作格言,用自己的耐心、诚心、公心和爱心,最大限度地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矛盾和争纷。他主审的742宗民事案件,没有一宗案件超审限;在办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达82%;他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起发回重审、改判,无一起上访缠诉,无一起违法违纪。他收入微薄,生活困窘,但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个人利益,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一心为民。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和气法官”、“准秤法官”、“爱民法官”、“草根法官”。谢顶义同志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河源市模范共产党员”等24个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荣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今年3月,他又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的荣誉称号。
  谢顶义同志是全市法院乃至全省、全国法院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政法战线的优秀代表,是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榜样。他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秀品质,体现了党员干部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为表彰谢顶义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谢顶义同志的高尚品格和奉献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谢顶义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要学习他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崇高境界。谢顶义同志17年扎根基层,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同事们都称他是基层的“老黄牛”。谢顶义同志从陂头镇的家里到隆街镇法庭上班,路程有70多公里,其中陂头至连平县城路段,坡陡弯急远近闻名。可就是这条路,谢顶义同志每周至少要骑摩托车跑上两回。为了省钱,他从未搭乘班车。冬天天黑得早,他只能在周六早晨才回家;冬天天亮得晚,他在周日下午就赶回法庭,一年四季,风雨无阻。谢顶义同志从未向组织上提出过任何要求。他扎根山区,坚守清贫,保持着农民勤劳、节俭的本色,平凡而又执着地坚守着法律的尊严,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护公正之尊威,守司法之圣洁。作为一名“草根”法官,他默默践行着中国法官神圣的誓言。谢顶义同志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尊重群众、善待群众,设身处地体会老百姓的困难,以情同手足之亲关心老百姓的困难,以刻不容缓之急解决老百姓的困境。为做好调解工作,他骑着摩托车几乎跑遍隆街的山山水水。为挽救一不幸家庭,他曾3次骑着摩托车到距县城外55公里的九连镇找到原、被告,反复做工作,终于使被告下定决心戒掉赌瘾,夫妻破镜重圆。他还经常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接访当事人,对每一位来访、来诉人员都热情接待,笑脸相迎。谢顶义同志能够以群众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十几年如一日,尽心尽力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对每一宗案件的裁判结果都能胜败皆服。学习谢顶义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精神,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真正做到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起,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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