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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任务、职能和工作原则
  5.新时期我市人民政协的任务。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为河源科学发展而谋,为河源人民利益而呼,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打造“四个河源”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市人民的富裕安康作出积极贡献。
  6.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要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动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7.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8.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
  9.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事关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教育、卫生、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党委、政府、政协提出的其他政治协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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