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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汕府明电[2010]51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0] 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对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事故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不够落实,安全意识不高,事故多发的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现值岁末年初,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施工处于繁忙时期,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易忽视安全生产,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两节将至,全国和省“两会”,也即将召开,搞好当前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既十分繁重又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前部署、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并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和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的检查,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市场、商场、酒吧、文化娱乐活动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渔船作业、非煤矿山的全面检查,切实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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