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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鹤壁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改革的内容和形式

  (一)改革的内容

  1.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和重组企业的产权关系,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现与现行主管部门脱钩,确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法人地位。

  2.所有制形式改革。大力推进国有勘察设计单位改组改造,积极推进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式,依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现代企业制度形式,实现国有资产全部退出,使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由国有事业单位性质一步到位改为投资多元化的科技型企业。

  3.生产经营模式改革。可参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岩土工程公司等形式进行改造。

  (二)改革的形式

  勘查设计单位要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进行管理体制、机制、所有制形式和生产经营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并根据自身特点和实力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

  1.中型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组建为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提倡由本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经验、有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领衔执业。鼓励单位内部职工出资买断。在经营模式上可以改建为工程咨询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项目管理公司等。除向业主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外,还可以为其提供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投资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和决策服务,形成为固定资产活动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体系。

  2.小型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可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改为股份合作制、合伙人企业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形式。在经营模式上,设计单位可以向专业设计事务所或专业设计公司转化,勘察单位可以改建为专业化的钻探公司、打井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建设市场的不同需要。

  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整体出让、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合并、兼并、出售、撤销等,也可以成为具有设计、采购、项目管理的工程公司,面向国内市场凭其自身的专业技术、工程经验、项目管理能力代业主组织和管理整个建设项目。

  三、政策措施

  (一)享受科技型企业的待遇

  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后,可享受政府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待遇,具体办法可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01〕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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