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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发局关于加强内联工作促进我市产业链延伸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1日)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发局关于加强内联工作促进我市产业链延伸的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3〕1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内联工作促进我市产业链延伸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七月四日

关于加强内联工作促进我市产业链延伸的意见

  延伸产业链是我市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对内联合又是推动产业合作的关键。90年代以来,随着内联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在国内合作特别是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纵观近十年来的内联工作,在产业链延伸方面还相当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构建我省三条战略通道的若干意见》和我市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发挥内联工作在推动产业链延伸、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将产业链延伸作为内联工作重点,推动我市与周边地区的产业良性互动

  产业链延伸的目的是通过对我市骨干企业的重点产品进行配套以实现厦门经济整体水平的提升。我市腹地小、资源匮乏,把总部经济作为我市产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迫切要求我市走带动与互补的内联路子,与周边地区形成协调互动的格局。在对内联合中,只有建立起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合作的机制,才能充分体现内联的生命力。因此,应把产业链延伸作为我市内联工作的重点,重视和发挥内联优势,充分利用“闽西南五市”和“闽粤赣十三市”两个经济协作区的合作基础,以闽西南五市经济协作区为第一层产业协作圈,逐步将产业链向闽粤赣十三市和对口支援地区延伸,走产业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之路。

  当前,要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和经济体制改革等发展机遇,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引导我市骨干企业根据产业配套需求主动向外辐射,积极寻求合作机会,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向周边地区扩散生产能力,以实现企业规模化发展。重点围绕我市五大支柱产业及优势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产业配套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周边地区人力、资源、地域等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拓展产业合作领域,提升我市龙头产业对外辐射力。在制造业方面,依托机械、电子、化工、纺织等优势产业,或是以我市骨干企业的重点产品为着力点,向周边地区进行品牌扩张,带动周边配套业的发展;或是为周边地区龙头产业的发展提供配套支持,实现原料制造和下游项目协调互动发展。力争在3-5年内通过有计划地开展专业化合作,使我市三大支柱产业在区域配套合作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机械产业重点产品配套率达40%;电子产业产品配套率达25%;化工产业配套率达35%。其他产业与周边地区的配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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