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湛江开发区、东海岛试验区管委会,市直各局以上单位,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粤委办[2005]337号)要求,我省将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从2005年7月1日起,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