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整治(9月11日-9月2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制订开展“一畅两会”和“三合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适时统一组织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劳动、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私营企业和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检查、督促各单位畅通消防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增设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逃生路线等提示图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完好有效。教育员工学会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本领。对“三合一”场所,要发现一处,依法责令整改一处,绝不能遗患成灾。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要硬,处罚力度要大,该搬的搬,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切实防止“三合一”场所死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验收总结(9月26日-9月30日)。各市、县(区、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本地开展“一畅两会”和“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公安消防局。市政府将从9月26日起结合“十一黄金周”,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联动,发挥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各项措施,迅速组织开展“一畅两会”和“三合一”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基层单位安全监管。对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不畅通以及存在“三合一”现象,影响人身安全的场所,必须坚决依法处理,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各地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通过消防宣传“进社会、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加强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连网等新闻媒体,积极进行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及时曝光并跟踪报道忽视消防安全的典型事例。同时,要建立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行动,形成人人关注身边消防安全和举报投诉火灾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