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文件的通知
(2001年1月10日 云政办发[2001]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基本规范》 ,并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企业的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要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抓好制度创新、机制转换和内部管理,确保“十五”期间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