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保留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2日)废止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当前应用《CL结构体系技术规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建质〔2003〕329号)
各市建设局:
根据CL结构体系在推广应用中反映出的一些新问题,为使该技术的应用做到安全可靠,省建设厅正组织有关人员对现行《CL结构体系技术规程》(DB13/T(J)26-2000)进行修编,以满足当前工程建设的需要。在新修编规程颁布前,CL建筑可按现行规程结合下述意见进行设计和施工。
一、结构体系用于小高层建筑时,宜按剪力墙结构设计,其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及DB13/T(J)26-2000的相关要求。
二、CL结构体系内力、位移可采用PKPM系列软件SATWE空间有限元程序计算。对于无法用该软件计算的个别截面强度验算,必要时可手算复核。
三、CL结构体系的抗震等级暂按下表(略)
四、对下列部位应采取适当加强措施:
(一)当外纵墙局部出现连梁抗剪强度不足时,可按原暗梁截面和连梁加大后截面两种情况进行计算和配筋,加强前者的箍筋和纵筋,但加大后截面配筋计算仍应符合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要求。
(二)暗柱箍筋,在满足配筋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3或¢4闭合箍筋并加密,可不限于国家规范要求的箍筋直径和间距。暗梁箍筋可采用¢6@100冷轧带肋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