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和完善食品及药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进货,通过推行新的营销方式把住流通关。
四、建立和完善食品及药品安全舆论监督保障体系
媒体要大力宣传“放心工程”,促使消费者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绿色消费时尚。建立食品及药品卫生质量信息发布渠道.及时收集、分析、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卫生信息。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基金。
五、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成立市“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冬梅副市长
副组长:昊锦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志喜市商业贸易局局长
成员:曾积敏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秦赣江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世会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振球市商业贸易局副局长
雷波市农业局副局长
曾立威市药监局副局长
汤晓斌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森市环保局副局长
曾云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钟建国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少珊邕宁县副县长
黄兆琼武鸣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业贸易局,负责实施“放心工程”的日常工作。
各部门主要职责是:市商业贸易局负责“放心工程”的行业管理及协调工作;财政局负责对“放心工程”的财政扶持工作;卫生局负责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组织执行和监督,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并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农业局负责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无公害食品、农产品;药监局负责对药品零售业的管理及协调工作;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并负责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定期发布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状况公报;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建立、完善并实施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的质量监督。各部门要努力工作相互配合,共同把“放心工程”工作做出成效。
附件:1、南宁市“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2、南宁市“放心米粉工程”实施方案
3、南宁市“放心奶工程”实施方案
4、南宁市药品零售行业“放心药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1:
南宁市“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首府“菜蓝子”质量,进一步贯彻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印发广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养殖、定点屠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养殖环节的要求
(一)市辖区范围内的养殖基地、个体养殖户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和养殖用水,严禁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等《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和《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所列出的药品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