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1.4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并有继续发展趋势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担负起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任务,服从扑救森林火灾的命令,听从调度指挥。我市设立三级森林防火组织,分别为沈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和各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下设防火办,设在林业部门。对发生启动预案的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简称“前指”),并成立相应配套的组织指挥体系。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组成:

  (1)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

  (2)副总指挥: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或由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总指挥分配的工作任务。

  (3)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4)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以及火场扑灭后的检查验收。

  (5)力量调配组: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调落实铁路、公路运输车辆等适宜。

  (6)通讯信息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工作,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

  (7)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工作。

  (8)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的文秘工作。

  (9)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火案查处工作。

  (10)宣传报道组: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11)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和安置灾民工作。

  (12)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各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上述各专业组由市林业局组成。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