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视台作品类(6个子项):项目及要求与广播电台类作品相同。
(4)网络新闻作品类(4个子项):评论(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要求观点鲜明,立论有新意,言之有据,分析深刻,文笔犀利、生动、鲜活,有网络特色);专题(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要求主题重大,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包含在线人物访谈,形式不限。要求主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选择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引导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摄影(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摄影作品相同)。
(5)人大报刊作品类(5个子项)
消息(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消息作品相同),评论(要求与报纸通讯社评论作品相同),通讯(要求与报纸通讯社通讯作品相同),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与报纸通讯社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相同),摄影(要求与报纸通讯社摄影作品相同)。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作品数量。本次评选以市级各新闻媒体、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机关各部门为推荐单位。其中,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FM98新闻广播推荐数各不超过8篇,其他市属新闻媒体推荐数各不超过4篇,每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推荐数不超过4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推荐数不超过2篇,新闻图片数另计。必须按规定数额报送,超报部分不予参评。
(二)参评作品作者、编辑人数和署名的规定。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新闻现场直播和新闻节目访谈、网络新闻专题和新闻访谈等的主创人员(含记者、编辑、导播、撰稿等)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创作。责任编辑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责编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编辑。作品用笔名署名的,上报时应填写真实姓名。
(三)推荐作品要求。推荐参评作品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所有作品的推荐表连同文字稿的原稿复印件(包括广播、电视、网络作品文字稿)用A4纸各印一式30份,按要求分检后统一装订成30份(每件作品30份装成一袋,每份需有推荐表和文字稿,袋子上写明本件作品的标题、体裁和作者)再报送,并附报刊原件一份(新闻摄影作品附照片原件一份,网络作品附网页彩色打印件一份)。广播作品,须刻录成CD光盘,每张光盘刻录一个节目,一式两份。电视作品,要刻录成DVD,每张DVD只录一个节目,一式两份。同时,请将每件参评作品及推荐表、推荐总表(可到杭州人大网上下载)以电子邮件方式(文字稿以Word格式保存,照片以JPG格式保存)发送至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宣传处(Email: hzrdb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