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医疗保健欺诈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近来,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以免费使用保健品和功能器械等手段,引诱老年人上当受骗,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有效打击医疗保健欺诈销售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西安市卫生局、西安市工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打击医疗保健欺诈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卫发﹝2010﹞376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医疗保健欺诈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时间
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15日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严厉查处保健品广告以及功能器械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严厉打击利用“免费授课”、“赠药”、“免费试用”、“免费出游”、“加入会员制”和“免费抽奖”等方式欺骗和误导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以及功能器械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的要求
(一)医疗保健欺诈销售行为不仅侵害群众利益,而且破坏社会稳定,恶化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各分县局要从维护稳定、规范秩序、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将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细、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