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黔国税发〔2007〕162号)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途径。做好“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当前税收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省各级国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刻领会精神,将其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精心研究,统筹安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切实采取措施,落实“两个减负”。一是要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2007〕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61号)等文件要求和省局有关减负的工作要求,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 ”的问题,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二是有效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5号)等文件要求和省局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大力清理、整顿各种不必要的文件、会议、考核、评比和检查等项目,解决内部报表资料多头重复报送、多头重复布置工作、数据资源利用率低和一线税务人员工作负担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