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川劳社办[2003]85号 2003年8月6日)


  "四川省200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请你们根据省政府《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川府函[2002]295号)和本通知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200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拟定、发布和实施等工作,不断推进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现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引导企业在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职工工资水平增长。企业工资增长要积极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遵循"两低于"原则要求,强化工资分配的自我约束。

  二、要指导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具体增长幅度。2003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所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应围绕基准线安排;经济效益增长快、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可在上线以内安排;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增加的企业,工资增长应按下线执行,这类企业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

  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属于特殊行业和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按国家有关政策,要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非国有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分配水平。无论企业工资增长情况如何,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要督促企业按照现行工资管理体制,依据工资指导线及时编制或调整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工资。各省属企业应按省级工资指导线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并将2003年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报我厅备案。

  四、要引导并督促企业运用好工资增长这一重要激励手段,在合理安排确定内部工资结构和工资差距、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适应新形势需要,大力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多种分配形式,使职工工资收入和工资增长与其工作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切实加大对各类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