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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再就业援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3、形成一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各地发展一批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劳服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国有优势企业为主要载体的再就业基地,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三)就业服务援助

  1、制定和实施《四川省“三年五十万”职业介绍服务计划》。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信息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传递和发布就业信息,达到向每一位有再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至少提供三次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确定适合自身状况的职业定位,达到对每一位前来求职的下岗失业人员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指导的工作要求;继续将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作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鼓励、支持其他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努力实现从2002年到2004年,为50万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职业介绍服务的工作目标。

  2、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介绍服务。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场所要设立专门窗口或服务区位,为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开展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推荐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一条龙”服务;在下岗失业人员集中的地方,组织举办下岗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开展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实现异地就业,并适当减免有关费用。

  3、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应尽快制定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档案代管和社会保险费代缴办法。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出中心的下岗职工提供失业期间的档案代管、社会保险费代缴、有关证卡代办等劳动保障事务委托代理服务。

  4、组织实施《四川省第二期“三年四十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适应其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促进其就业观念得到明显转变,再就业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培训后再就业率得到明显提高,使每一位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至少得到一次减免费培训的机会,努力实现从2001年到2003年,培训40万下岗失业人员的工作目标。
  5、形成一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基地。按照强化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需要,以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为依托,在全省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较强,培训质量和培训后再就业率较高,能够在当地再就业培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再就业培训基地;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再就业培训基地的健康发展,促使其在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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