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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失效]


  五、各级团组织在实施“希望工程”中,应贯彻“残疾儿童、少年优先”的原则;驻地部队在支援“希望工程”、“春蕾工程”援建爱民小学活动中,要把扶助残疾儿童、少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计划,予以特别考虑。

  六、市和区县各医院、各职工医院应在门诊设立向导医生和护士,主动协助引导残疾人就诊,免收挂号费。在挂号、划价、收费、取药、功能检查等服务窗口要有“残疾人优先”的标牌。

  实施西安急救中心“医疗急救”助残计划。对持有“医疗急救助残卡”的残疾人,可免费体检一次,输入急救中心电脑库;免费进行医疗咨询;免费医疗急救出诊;家庭病床医疗服务八折收费;可享受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1万元意外伤害保险1份。

  七、市及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同级残疾人联合会内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协调、受理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业务。律师在残疾人和残疾人企事业单位的诉讼代理中一律比照财政部、司法部收费标准减半收费。对收入低于全市居民生活保障线的残疾人,律师代理案件一律免收费用。

  八、各级司法、公安、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要维护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当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坚决依法进行保护。

  九、市属各影剧院对观看电影的残疾人,除特殊情况外,票价一律减半收费;每年可组织1-2场残疾人电影专场;各戏剧表演团体要积极举办残健融合、具有特色的专项文化娱乐活动;对为残疾人举办和以残疾人为主体自办的文艺演出活动,各影剧院应减免相关费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图书馆要开辟残疾人阅览室、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西安电视台要坚持办好“本周回眸”周日双语新闻节目;西安经济电台坚持办好“同在蓝天下”残疾人专题节目。

  十、各公共体育场馆要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应对举办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比赛减免费用。每年“全国助残日”(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天)、“国际残疾人日”(每年12月3日)、“国际聋人节”(每年9月第四个星期天)、“国际盲人节”(每年lO月15日)等纪念日,公共体育场馆应免费为残疾人开放。每4年召开一次残疾人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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