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社会提供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加大对驻邕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整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的教育培训信息,建立南宁市职业教育信息库;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办学规模,在普通教育中渗透职业教育(培训),继续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强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自治区级重点立项学校及区、市级骨干专业的建设,到2005年,每县建好l所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分别建设好3-4所国家级、3-5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和8-10所自治区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把市六职校建成辐射全区的中等职业教育实验中心。筹建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快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到2007年,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达1.5万人,形成6个国家级精品专业,基本完成国家级示范院校的建设。
(四)建设大学园区,加快高等教育发展。以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建设大学园区。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供地自建、筑巢引凤”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年良好起步。三年初见雏形,五年基本建成”计划。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和南宁市委党校新校园建设为启动项目,规划建设相思湖大学园区。鼓励规划建设五合大学园区。吸引区内外和境外高校入园办学,鼓励民间资本入园办学,将大学园区建成具有现代理念、开放式新型高教组合群。到2008年,进入两个大学园区的大中专院校达15所左右,在校生规模达lo万人左右,高等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积极支持广西大学等现有驻邕高校在原有校区基础上拓展办学空间,建没大学路大学园区,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提升办学档次和质量。依托三个大学园区作为人才培育和技术服务的基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校科技成果就地“孵化”速度和产业化进程。
(五)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将社会力量办学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创造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引导、管理和监督,确保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各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鼓励公办学校特别是名校通过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等形式,发展优质教育,扩大办学规模,走依托名校办民校道路。到2007年,把15所民办学校建设成为全区同类学校的示范性学校,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