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03年8月11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运作过程的监管机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组成
名誉主任:唐济武副市长
主 任:董秀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汤晓斌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梁英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曾立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委 员:(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科长左平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副科长赖绮霞、市医保中心主任唐明、副主任黄俭、李敏担任。
二、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在市人民政府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遵照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原则及规定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