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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严格准入,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等有关规定,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监测、减排核查和对企业执行产品质量标准、能耗限额、安全生产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源和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及差别电价政策,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五)强化扶持,加快企业转产或升级改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全力支持企业转产先进生产力或实施改造升级;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等方式,实现淘汰落后产能。各企业要围绕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达标排放、保护环境、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改造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在升级改造中淘汰落后产能。

  (六)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关心淘汰关闭企业职工疾苦,指导关停企业制定周密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处理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职工安置、就业等相关问题,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工作,避免出现职工大规模失业;要切实做好关闭淘汰企业的债务偿还工作,防止因职工安置或债务纠纷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辽阳市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负 责 单 位

参 加 单 位

1

提出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规划、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煤管局等

2

根据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县(市)区政府

 

3

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绩效考核办、 各县(市)区政府

 

4

制定和完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环保局、安全生产煤管局、质监局等

5

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煤管局

 

6

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7

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对落后产能执行差别电价的力度。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物价局、 辽阳电业局

8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市物价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

9

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强化税收对节能减排的调控功能。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

10

加强环保监测、减排核查和执法检查。

市环保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1

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2

加强企业执行产品能耗限额监督检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

13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煤管局

 

14

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的土地使用成本

市国土资源局

 

15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安排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分别负责

 

16

对未按期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收回生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新项目核准、新增用地审批和金融授信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煤管局、质监局、各金融机构

 

17

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

 

18

指导、督促地方和企业做好职工安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9

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安全生产煤管局、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辽阳银监局分别负责

 

20

支持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土地开发利用。

市国土资源局

 

21

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等情况。

市、县(市)区 政 府

 

22

加强工作交流,宣传推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企业的有效做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相关部门

23

对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向市政府报告。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24

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监察局

 

25

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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