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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副食品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三、副食品风险基金的用途
  (一)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性因素造成人民生活必需的副食品(主要是肉、菜)价格大幅度波动,作为平抑物价的价格补贴。
  (二)重大节日和淡季的副食品价格补贴。
  (三)政府对某些副食品实行限价致使生产和流通单位发生价格倒挂亏损的差价补贴以及对食品水产总公司、蔬菜工贸总公司经营费用的补贴。
  (四)扶持发展我市“菜篮子”工程的生产贷款贴息。
  (五)“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短期周转金贷款。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它临时性副食品价格补贴。
  四、副食品风险基金的申请使用
  (一)从1999年7月1日起,除市人民政府为平抑市场“菜篮子”商品价格波动补助拨款外,基金集中用于对我市“菜篮子”工程有重大作用的项目上,重点作工程建设贷款贴息和有偿低息生产周转金使用,扶持“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加工、流通企业的品种改良、产品结构优化及高科技生产的发展和市场建设。
  (二)申请贷款贴息和使用有偿生产周转金,由项目用款单位提出申请(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经辖地县(城区)级人民政府菜篮子工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市直菜篮子生产和流通企业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分别汇总报市副食品办和市财政局审核,由基金领导小组统一审批。有偿生产周转金借款,属各级政府的借款,需同级财政出具担保;企业借款需办理资产抵押手续。
  (三)根据《自治区副食品风险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调区副食品风险基金生产周转金年占用费率的通知》,从1999年1月1日起,我市副食品风险基金生产周转金的年占用费率由原来的6%下调为3.96%,各项目单位1998年度从基金中所借的生产周转金,如在借款期限内按时归还,将按下调后的年占用费率执行;逾期不还的,继续按6%年占用费率收取并缴纳滞纳金。
  从1999年起,需争取市级或区级基金扶持的“菜篮子”工程项目,应在上年10月份以前申报,以便安排下年资金使用计划或上报申请自治区副食品风险基金扶持。
  五、副食品风险基金的管理
  (一)市政府成立副食品风险基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副食品办。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定本市征收管理及使用副食品风险基金的有关举措,审批全市副食品风险基金的征集和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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