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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市容局实施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通告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5月31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31日)废止

桂林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市容局实施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通告意见的通知
(市政[1999]5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总会):
  市环保局、市容局实施《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通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通告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了保护和改善本市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一次性塑料餐具造成的环境污染,净化城市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机构
  治理“白色污染”是一项新的长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为加强管理,成立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环保、市容、卫生、技术监督,工商、物价、宣传等部门为小组成员。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二、鼓励和支持具有可降解性,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一次性餐具的科研、开发经营活动。目前我们已采取措施,缓解我市一次性餐具替代产品纸质饭盒供求紧张状况。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3月10日-4月30日,强化宣传,唤起市民对禁用工作的支持。
  1、通过《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桂林经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刊登播放《通告》,广泛深入地宣传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的重要意义,使市民了解“白色污染”的危害和治理“白色污染”的必要性,增强广大市民对禁用工作的认同感,为我市禁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这项工作由环保局负责,宣传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2、由环保局、市容局通过《桂林日报》、阳桥宣传橱窗等宣传一次性塑料餐具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环境的有关知识。
  (二)实施前的准备和组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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