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政法部门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旅游安全。健全受理游客投诉的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问题,公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税务、交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创造舒适、文明的游览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划、市政、市容、卫生等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占道经营、查处违章建筑等工作,不断提高旅游城市的环境质量。宣传、外事及新闻媒体要加大旅游宣传,改进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外经贸等部门要切实抓好旅游业对外开放各项政策的衔接配套。外事、公安、民航、海关、边检、口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境外游客提供优质服务。邮电通讯等部门要加快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的通讯设施建设,为游客提供便快捷的通讯服务。
14、积极鼓励和支持集体、私营、个体和外商等从事旅游景点开发建设、旅游商品经营和餐饮服务。动员组织城乡广大群众参与旅游服务,鼓励街道居民和农民群众按有关规定创办家庭旅社、家庭餐馆、家庭商店,扩大就业增加收入。令社会都要积极支持旅游产业的发展,可通过发展旅游产业加快自身的发展。设立旅游发展贡献奖,表彰和奖励对旅游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加快旅游产业市场化进程
15、转变政府部门管理旅游的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的职责,实现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从部门管理到行业管理。从管理企业到管理市场的转变。各旅游企业和旅游经营性事业单位都要与其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16、积极培育旅游产业的市场体系。按照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规范经营的市场运作机制,培育旅游资本市场,完善旅游人才市场,优化旅游产品市场,丰富旅游购物市场,促进旅游产业资本、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对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线路等普遍实行招标经营。建立和规范旅游服务咨询等中介机构,发挥其服务、沟通、监督作用。加强旅游市场运行信息的监测,完善市场信息传递和反馈制度 要重视开拓客源市场,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积极组织和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宣传促销。反对条块分割,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7、深化旅游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大旅游企业改组、改造、改制力度,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坚持以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的投资、联合、兼并,进行低成本扩张,提高规模经营水平。放开搞活国有旅游企业,采用兼并、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式等方式,实现资产的流动和重组。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建立旅游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确保旅游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速引导个体、私营、外商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游产业,开放旅行社市场,鼓励兴办中外合资、外商独商和私营旅行社,实现旅游产业所有制形式多元化,优化旅游资源配置。
18、大力加强旅游投资环境建设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要建立健全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完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高效、廉洁、优质的旅游业投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把立足点放在大力引进、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旅游的积极性。要创造条件,吸引外商开发和市内外大集团、大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开发经营旅游景点,兴建旅游基础设施,兴办旅游服务项目。加快资本市场融资步伐,扶持有实力的旅游企业上市发行股票或旅游企业债券、旅游建设债券;采取多种投资方式进行融资,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