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05年,旅游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初步完善,旅游业的品牌化、信息化、集约化经营初步形成。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交通、旅游商贸、旅游文化、旅游教育等旅游产业群和产业带初步形成。旅游经济效益有明显增长。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旅游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旅游产业链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经济效益实现全面较高增长。旅游城市功能得到充分发展。旅游产业成为桂林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桂林旅游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居全国前列。
6、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主导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关系,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和相关产业的促进作用。
--坚持优势产业相互促进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业与农林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我市旅游与农林资源的优势,促进两大优势的紧密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的领导、规划、管理和协调,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旅游业发展。
--坚持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品的原则,正确处理在景区景点建设上,推动传统优势产品升级与上新项目的关系,着力培育旅游精品。
--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正确处理经营规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着力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坚持城市建设与景区景点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产业布局与城市功能的关系,增强城区景观对游客的吸引力。
--坚持国际旅游与国内旅游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发展国际旅游与国内旅游的关系,努力促进国内旅游的发展。
--坚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的关系,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旅游业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实现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坚持依法治旅的原则,正确处理旅游产业发展与政策法规建设的关系,严格执法,依法治旅。
三、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旅游产业的发展,提高旅游产业社会化程度
7、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成立桂林市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对全市旅游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负责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涉及旅游管理的各个部门在相关职能上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权限,切实做到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各司其职,紧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