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8.5 安全保卫
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8.6 信息收集
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相关行政部门。
8.7 应急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人员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生产及时恢复正常的运作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9 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共场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预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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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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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或修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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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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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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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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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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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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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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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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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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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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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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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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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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