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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2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8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27日)废止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2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深劳[2002]59号 2002年7月5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三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2002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2002年度最低工资为3.56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5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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