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1年度审验合格职业介绍机构的通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8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27日)废止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1年度审验合格职业介绍机构的通告
(深劳告〔2002〕1号 2002年4月9日)


  按照《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规定》,我局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年度审验。现将2001年度审验合格的职业介绍机构名单通告如下:

  一、公共机构

序号

许可证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地 址

电 话

1

001

深圳市职业介绍中心

红桂路1045号

5575815

2

002

深圳市罗湖区职业介绍中心

深南东路1068号

5540174

3

003

深圳市盐田区职业介绍中心

沙头角井头东街综合楼

5354815

4

004

深圳市福田区职业介绍中心

福田区劳动局办公楼一楼

3228118

5

035

深圳市南山区职业介绍中心

南山劳动大厦一楼

6662145

6

036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职业介绍中心

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一楼

6676682

7

9401

深圳市龙岗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龙岗区劳动局大楼708

8917172

8

44032104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职业介绍所

沙井镇新明珠酒店左侧

7290877

9

55

深圳市鹏劳职业介绍中心

宝安区宝城11区怡华大厦

7893075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