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横县蔗农来信的复函
(南价复[2004]04号)
自治区物价局:
转来广西横县蔗农2003年12月15日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糖料蔗收购价格问题。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电[2003]38号文精神,我市制定了《南宁市2003/200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暨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价[2003]64号),其中普通品种糖料蔗收购底价为150元/吨,与食糖(一级白砂糖)2300元/吨实行挂钩联动,优质品种糖料蔗每吨在普通品种糖料蔗收购底价的基础上,加价5-15元。
我市2003/200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实施后,根据周边城市糖料蔗收购价格高于我市,造成甘蔗外流和影响下一榨季种植甘蔗的存在问题,今年元月16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蔗糖生产砍运榨销指挥部决定对2003/200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提前实行挂钩联动〔附《关于南宁市2003/200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提前联动的通知》(市蔗糖指[2004]1号)〕,从2月1日起,普通品种糖料蔗收购底价按160元/吨与食糖(一级白砂糖)2500元/吨实行提前挂钩联动,优质品种糖料蔗加价水平不变。实行提前挂钩联动办法后,我市的糖料蔗收购价格与毗邻城市如贵港市的收购价格基本保持一致〔附《贵港市2003/2004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贵价格[2003]44号)〕。至于来信中提到的贵港糖厂每吨甘蔗收购价是220元,显然是与价格政策不相符的,也是违反桂政办发[2003]210号文规定的。
二、关于蔗区甘蔗外流问题。
根据国家、自治区几年来关于加强糖料蔗购销工作和蔗区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市各蔗区也相应出台了蔗区甘蔗管理办法。2003/2004年榨季,横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2003/2004年榨季糖料蔗购销工作管理的通告”(附后),制定了“严格按计划砍运糖料蔗、严禁跨蔗区抢购糖料蔗、严禁炒买炒卖糖料蔗”等规定。2003年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糖料蔗管理严禁跨蔗区抢购的紧急通知”(桂政办发[2003]210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加强糖料蔗管理,规范糖料蔗收购秩序,促进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认为,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各蔗区的购销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跨蔗区收购糖料蔗,可以防止炒买炒卖糖料蔗的行为,维护蔗区正常的砍、运、榨秩序,保证下一榨季糖料蔗正常的种植生产。